台北市議員張志豪新聞稿
112.04.20
『石墨烯』商品如雨後春筍出現,欠缺國家標準及檢驗方式!
市府應主動輔導保障消費者權益!
張志豪議員今日(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來在網購和電視購物頻道常常看到標榜含有『石墨烯』的紡織產品如發熱衣、發熱被、枕頭、床單、護腰、眼罩…等,價格從幾百元到上萬元都有,有些高單價商品也找來知名藝人代言,但查詢經濟部標檢局卻發現紡織品的國家標準CNS 15290、CNS 15291的檢驗內容卻沒有檢驗石墨烯這項成分的標準或方式,導致消費者很容易被相關廣告誤導,雖然中央還沒有訂出相關的標準,但台北市政府作為首善之都應該率先向中央反映,並督促中央建立相關把關機制和標準,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張志豪議員指出,在知名的網路購物網站輸入『石墨烯』搜尋後,出現寢具、內衣褲、保健商品…等超過1萬多種商品,這些產品大都宣稱有遠紅外線,導熱循環,恆溫蓄暖,抗菌消臭等功能,但問題是這些產品真的都含有石墨烯的成分嗎?真的都能達到廣告宣稱的效果嗎?
張志豪議員認為,從學術和研究機構的研究文章、論文可以發現,石墨烯是這幾年才出現的新興材料,多用於高科技產業如晶片製造,生產成本很高且產量很低,因此很難大量應用在一般產品上,但坊間卻雨後春筍般地出現大量的產品,調閱台北市的消費爭議統計資料,近年有5件有關石墨烯產品的消費爭議案件,爭議內容已經出現『材質成分與宣傳不符』,代表類似產品已有廣告誇大或不實的情況出現。
張志豪議員,根據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的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而依消保法58條的規定,如經營業者提供之商品服務,卻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可以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台北市政府有這麼多的法條可以引用來積極的作為,但法務局卻認為案件數過少僅是個案,不作為的消極態度令人搖頭!難道要演變成大量消費者投訴後才來控管或處理嗎?
張志豪議員認為,石墨烯是新興高科技的技術,市面上冠上『石墨烯』的產品,通常價格都比一般產品貴個1~2成甚至更高,但產品外包裝上卻沒有任何科學認證或標章,消費者根本無從分辨真偽,將來相關消費爭議案恐爆量增加,造成民怨沸騰,但台北市政府只能把責任推給中央,結果受害的是無辜的市民!
張志豪議員具體要求,市政府應未雨綢繆,行文中央主管機關儘速制訂相關標準或測試方法,並行文各通路業者要求廠商在外包裝明確標示經科學實驗或有認證數據的廣告,並輔導誇大不實等恐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產品,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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